药物名称:强力霉素(又称多西环素)
功能主治:主要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、泌尿道及胆道感染。抗菌谱与四环素、土霉素基本相同,体内、外抗菌力均较四环素为强。微生物对本 品与四环素、土霉素等有密切的交叉耐药性。口服吸收良好。主要用于敏感的革兰阳性菌和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上呼吸道感染、扁桃体炎、胆道感染、 淋巴结炎、蜂窝织炎、老年慢性支气管炎等,也用于治疗斑疹伤寒、羌虫病、支原体肺炎等。尚可用于治疗霍乱,也可用于预防恶性疟疾和钩端螺旋体 感染。
规格:为淡黄色或黄色结晶性粉末;臭,味苦。
用法用量:口服,1次0.1g,1日2次。必要时首剂可加倍。8岁以上儿童:首剂每千克体重4mg;以后,每次每千克体重2mg,1日2次。一般疗程为3~7日 。预防恶性疟:每周0.1g;预防勾端螺旋体病:每周2次,每次0.1g。
注意事项:
1.不良反应如恶心、呕吐、腹泻等,饭后服药可减轻。
2.其他不良反应参见四环素。
3.用法应为1日2次,如每日应用0.1g1次,不足以维持有效血药浓度。
4.在肝、肾功能轻度不全者,本药的半衰期与在正常者无显著区别,但对肝、肾功能重度不全者则应注意慎用。
5.二重感染(长期使用广谱抗生素后,敏感菌株的生长受到抑制,不敏感菌株乘机大量繁殖,从而引起新的感染,此称为二重感染.)
6.影响牙齿和骨骼的发育;主要是对胎儿和婴幼儿的影响,四环素类抗生素能在胚胎和幼儿的骨骼和牙齿中沉积,并与钙结合,从而可引起牙齿釉质变 黄(俗称四环素牙)和发育不全.
7.肝毒性;
8.光毒性;
9,肾毒性;
10,脑假瘤;
11,前庭反应;
12.过敏反应。对8岁以下小儿及孕妇、哺乳妇女一般应禁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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